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长期印刷服务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响应人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1.2项目概况:为满足1、2号线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对印刷(台账、证件、证书、条幅、海报、奖杯等)需求,需以谈判的形式拟选定三家印刷单位,签订框架协议作为长期印刷合作单位。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采购范围: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根据1、2号线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所实施的印刷(台账、证件、证书、条幅、海报、奖杯等)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计划供货期:按照采购人需求单次供应或分批次供应,具体供货要求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2响应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3信誉要求: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4信用要求:
2.4.1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和“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4.2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本谈判采购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8年1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印刷服务类业绩。
3.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1603室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或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wxzbglzx@126.com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371-88886156),进行电话远程审核,复核通过后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
(3)谈判采购文件领取表(格式见附件2)。
3.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通过发邮箱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响应人应将文件费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账户名: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商都路支行
账 号:3005 0141 7000 0033。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2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ysubway.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庞女士
电话:0379-8600302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371-88886156
2021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