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列车运行图编制系统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2020-09-23 11:54:06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列车运行图编制系统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洛阳市轨道交通一期线网规划由4条线路组成,线网长度约102.6km,设换乘站8座。一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线路为1号线、2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40.6km,车站34座,计划2021年6月底前1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22年6月底前2号线一期开通初期运营。

洛阳轨道交通一期规划建设线路采用了不同制式的信号系统,其中1号线采用交控科技信号系统,2号线一期工程采用卡斯柯信号系统。由于各家信号系统的开发理念不同,信号系统自带编图软件的编图方法和输出时刻表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着眼于未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管理的需要,为满足洛阳轨道交通线网运输组织的需要,目前计划采购第三方计算机编图软件。

1.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洛阳地铁1号线列车运行图编制系统一套,具体内容和要求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1.3计划服务期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上线试运行。

质保期:本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止。

1.4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及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项目设计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响应人业绩要求:响应人至少具有一项已投入使用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图系统开发项目业绩。

2.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至少承担过1项已投入使用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响应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2.4研究团队要求:具备拥有完成本合同内容的能力,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由一名已承担过1项已投入使用类似项目业绩的研究人员组成项目组。

2.5信用要求:

2.5.1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网站“红黑榜”中的黑名单(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但真实查询结果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最终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2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最终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信誉要求: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8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2.9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图系统开发项目;

2.研究团队人员类似业绩参照项目负责人业绩执行;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4.响应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合同、②已投入使用证明(须委托单位出具,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上述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且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合同、②已投入使用证明(须委托单位出具,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上述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且能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6.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0年 9 23 日至2020年 9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10 12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7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9 23

附件1: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