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年度计划内场段开通使用暖气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降低刘富村车辆段冬季取暖电费成本,改善职工办公及居住环境,经公司决策,计划对刘富村车辆段办公区域及公寓楼开通使用暖气。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公司)
六、直接采购依据
根据《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7.5条第(5)项第5目“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之规定,本项目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情形,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七、其它事项
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及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拟定供应商进行直接采购。如对采购人异议答复仍存在疑问,可向投诉受理单位提出,后续按我司相关流程办理。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86003010
监督部门:轨道集团纪检监察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86003033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