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电客车混合风滤网改造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
采购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共配属22列6节编组B型电客车(共计132辆),整车由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生产,空调机组制造商为石家庄国祥运输设备有限公司。目前安装在空调机组上的混合风滤网全部采用外框加滤棉的结构方式,滤棉为耗材使用,每个月进行冲洗,每三个月需进行更换。更换滤棉占用场地及人工,更换过程中滤网易损坏,并且新棉需要频繁采购,成本较高。
本项目需根据空调混合风滤网设计标准,过滤效能技术要求,结合洛阳地铁电客车空调混合风滤网使用情况,将1号线电客车混合风滤网原有滤芯更换为不锈钢材质,保留现有外框,并对四角进行加固,保证整体牢固可靠。在全生命周期内无耗材成本,无需重复拆卸更换滤芯,降低人工更换及采购成本。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电客车混合风滤网改造项目用户需求书》。
1.3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设计、制作、采购、包装、运输、装卸、计量(如有)、第三方检测、安装(如有)、保险、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如有)、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4 服务期限:9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 服务地点:洛阳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指定地点或其他指定地点,采购人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利。
1.6 质保期:3年,自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
1.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响应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响应人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签章页等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3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3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4信用要求:
2.4.1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4.2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采购。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1.类似项目业绩定义: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06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混合风全金属滤网改造或供货业绩。
2.响应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签章页等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否则须另行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洛阳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61.54.84.89:8081)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见附件1: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3.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响应人应将文件费转入以下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同时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的扫描件发至邮箱donghong2202@163.com,发送资料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379-62361181)进行确认,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龙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军民融合科技支行
账 号:410352010140010401
3.3响应人需通过《洛阳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转帐凭证后获取采购文件。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7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61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yjtjt.com/)、《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lysubway.com.cn/)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86003024
采购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层2205室
联系人:边智婷
电话:0379-62361181
监督部门:轨道集团纪检监察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86003033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