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营销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3-08-11 09:04:35

运营分公司营销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选择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营销项目。

1.2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拓宽洛阳地铁引流模式,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拟采购文创产品(文创雨伞、文创手提袋、文创水杯等)、宣传展架、文化艺术表演设施租赁等,用于开展客流营销活动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4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有文创产品、乘车券、宣传册等,采购明细详见《报价单》。

1.5交货地点:供货地点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地铁车站或其他指定地点,买方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力。

1.6交货时间:供货期为自采购合同签订或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或按招标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1.7交货方式: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卸货或安装到指定位置。

1.8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不少于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损坏、脱落等问题,供应商需免费更换。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买方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项目不允许转包。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

4.1报价单(加盖公章,见附件1)

4.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见附件2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流程

5.1项目开启时间为20238 17 15 00分,(注:超时或未按要求携带报价文件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将第四项(报价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纸质版(密封装订)携带至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2室(项目开启地点)。

5.2本项目采用线下交易的开启方式,开启当日20238 1715  00分,供应商需到现场参加会议。供应商逾期未参加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其他要求

发现询价清单供货期、质保期等有描述不清或有疑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工作人员,可通过邮箱lygd_mail@163.com并电话联系,否则默认符合我方要求。

七、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报价文件符合性最低价(含增值税)评审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lysubway.com.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刘富村车辆段

人:李先生

   话:0379-8600302317537978868

 

 

2023811

附件1_报价单.xls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