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2年年度计划内柴油、汽油采购项目谈判函

2022-12-02 13:52:42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关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2年年度计划内柴油、汽油采购项目,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2年年度计划内柴油、汽油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柴油0#或-10#。本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签订合同后,具体供货数量、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拟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9万元。

1.3单价:浮动单价;此单价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而进行浮动。

1.4交货地点: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山车辆基地、2号线刘富村车辆段基地或瀍东停车场,买方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利。

1.5交货方式:由卖方提供加油车辆到买方指定地点。

1.6质量保证期:所有产品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相关质量文件。

1.7交货时间: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配送服务。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2.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石油或柴油,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谈判申请人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2.3谈判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组成:

3.1参选人的报价单(加盖公章)

报价单包含内容:按照当日发改委公布价格上浮或下浮  元;是否能免费提供运输车辆,若不免费,可提出合理的运费解决方案;是否同意本文件第四条款的付款条件,若不同意,可提出合理的付款条件。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参选人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3.4参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5产品的相关资料、运输车辆检测文件或租赁协议、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等(如有)。

以上文件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

四、付款条件:

本次合同货物到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在买方收到卖方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100%在60日内予以支付。

五、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项目开启时间):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1281400分之前。(注:超时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六、项目开启地点(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第三项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纸质版(装订)密封送至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2室

七、评审方法: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符合价格和服务综合评审法。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三川大道交叉口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段先生

  话:0379-86003069

 

                                           2022年12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