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U型槽罩棚降噪工程,采购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工程概况:由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红山车辆基地出入段线罩棚距离罩棚两侧民宅较近,列车行驶时产生的噪音对两侧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故将距离两侧民宅较近部分的百叶更换为吸音百叶、U型槽内增加吸声板内墙面。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采购范围: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U型槽罩棚降噪工程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消声百叶、吸声板及其附件(包括制作材料)的设计、制造、表面处理、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施工,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响应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法有效。
3.3响应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业绩要求:近年(完工时间在2017年1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
3.5项目经理:①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册在响应人单位);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③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与响应人签订劳动合同;④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3.6注册地为河南省外的响应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3.7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8信用要求
3.8.1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8.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
1、类似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或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降噪工程(或声屏障工程)供货及安装施工业绩;供货及安装施工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累加(包括合同金额),但一个合同只能累加一次。
2、对于企业业绩,响应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且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其工作内容(否则须另行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 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控制中心3F04室 获取采购文件或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zclygdsubway@126.com获取采购文件。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625799936),进行远程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2会议室。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
5.3 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ygdjtfzbfscg03@163.com),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发送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00589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朱先生
电 话:18625799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