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廉洁文化建设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16年10月16日,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正式挂牌运营。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授权集团公司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轨道交通的广告、通讯、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及其它特许经营权的经营和投融资业务等。洛阳地铁二号线预计在2021年底正式开通。
为了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集团公司需要展开廉洁文化建设工作。通过廉洁文化建设,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强化廉洁从业观,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品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1.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本项目包括(1)廉洁文化品牌形象设计;(2)廉洁文化氛围营造设计;(3)策划廉洁文化发布会;(4)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等廉洁文化建设咨询服务成果;(5)组织专家评审成果内容;(6)组织培训成果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见谈判采购文件采购人要求。
1.3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自项目开始之日起15个月,项目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期中主体服务期3个月,免费跟踪服务期12个月。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响应人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企业文化建设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2.3项目负责人要求:(1)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企业文化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2)项目负责人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响应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2.4信用要求:
2.4.1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网站“红黑榜”中的黑名单(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但真实查询结果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最终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4.2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最终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信誉要求: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2.8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
注:
1.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信息,如不能体现须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1年 6 月 8 日至2021年 6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1室)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下同)2021年 6 月 22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2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ysubway.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