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2021-04-28 18:20:2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国家牡丹园附近的二乔路站,沿老310国道、国花路、解放路、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开元大道、景观轴、龙门枢纽、伊洛路走行,止于伊洛路与龙门大道交叉路口的八里堂站,线路长约18.2km,全为地下线,设站15座,含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1.27km。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设刘富村车辆段一座;除利用1号线牡丹广场主变供电外,在车辆段内新建主变电所一座,兼顾向3、4号线供电;线路走向由北向南依次为二乔路站、邙岭站、国花路站、洛阳火车站、纱厂路站、解放路站、牡丹桥站、牡丹桥站、文博园站、隋唐园站、体育中心站、市民之家站、开元湖站、兴洛湖站、龙门高铁站、八里堂站。

1.2采购内容范围:

1、根据AQ8007-2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规范》及相关标准对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进行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 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及相关标准对大客流车站(含各种交路折返车站和停车功能的车站)站台至站厅或其他安全区域的疏散楼梯、用作疏散的自动扶梯和疏散通道的通过能力进行模拟测试,并出具模拟测试报告。

2、在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行后至试运营前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按运行图试运行情况;防灾系统安全性能热烟测试情况;事故应急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行政规章、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情况,从整体上评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条件,做出是否满足试运营安全条件评价结论。形成评价报告,进行专家组评审,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具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执行)。若危险性的来源或影响超出上述范围,则应依据危险、危害因素种类特征扩展评价范围。

3、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试运营前安全评估暂行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 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及相关标准对大客流车站(含各种交路折返车站和停车功能的车站)站台至站厅或其他安全区域的疏散楼梯、用作疏散的自动扶梯和疏散通道的通过能力进行模拟测试,并出具模拟测试报告,核验超高峰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乘客及站台上候车人员能在6min内全部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他安全区域、公共区乘客人流密度等参数是否符合乘客疏散和安全运营要求。

工作范围:

1)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和修改工作。

2)安全评价方面的现场检查及测试工作,包括现场检查、热烟试验(1座车站)等。

3)安全评价咨询服务工作,是指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地铁线路在开通前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建议。

4)具备交路折返车站和停车功能的车站疏散通过能力模拟测试,并出具通过能力模拟测试报告。初步计划二乔路、隋唐城站、八里堂站三座车站。(详见用户需求书)

1.3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规范要求。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初期运营止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响应人近五年(2016年4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已开通试运营线路的试运营前安全评价业绩(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安全评价工作经验;同时至少在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已开通试运营线路的试运营前安全评价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2.4.响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5.响应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6.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1)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 “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个人信用中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1 4  29 2021年 5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北京时间,下同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1室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下同)2021 5  17 0930分,地点为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2会议室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ysubway.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1室(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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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