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号线工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号线工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目的是将1号线工程准备阶段的档案按标准进行规范整理,一式四套(集团公司一套、运营分公司一套、移交市城建档案馆一套、移交市档案馆一套)。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包含:立项报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设备采购文件;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信息等。
1.2采购内容
1号线工程准备阶段产生的档案进行标准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详见“用户需求书”)。
1.3服务标准
按国家行业相关整理规则和标准进行系统规范整理,档案分类、档号设置规则按照集团公司标准,对工程档案进行分类、组件、排序、打码、装订、编号、编目、装盒、上架,档案数字化加工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1.4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选人在接到资料后应及时整理,保证在3月底完成纸质档案整理(至少一套)、电子档案扫描并及时移交上架,剩余3套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
注:上述时间节点经采购人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业绩要求: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类似项目业绩。
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作为响应人的项目管理代表(1)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2)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响应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2.4信用要求:
2.4.1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网站“红黑榜”中的黑名单(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4.2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5信誉要求: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2.8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
注:
1. 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在2018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或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化加工整理业绩;
2. 响应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委托)协议书、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职务,则必须另外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3.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1年3月2日至2020年 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1室)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3 月 15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控制中心702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