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王解区间配套工程、2号线隋唐城站配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

2021-02-05 18:44:31

关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王解区间配套工程、2号线隋唐城站配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

本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采购文件。

1.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王解区间配套工程、2号线隋唐城站配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中取消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3.1.6款“供应商应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127 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666 号)等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完成有关登记手续”。

2. 本项目重新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自202127日至20212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前已报名单位的报名继续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变更为20212231530分。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