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新增电力管沟勘察设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0-08-04 20:18:39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新增电力管沟勘察设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新增电力管沟勘察设计项目,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新增电力管沟勘察设计项目选择合格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覆盖了洛北地区东西向主要客流走廊,是洛阳市交通现状中急需解决交通拥堵的重要通道,符合该区域居民东西向出行的客流特点,对于挖掘洛北地区发展潜力具有重要作用。线路西起红山站,东至杨湾站,依次沿中州西路、武汉路、西苑路、延安路、中州中路、中州东路敷设,串联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沿途主要经过规划谷水交通枢纽、河南科技大学、牡丹广场、王城公园、周王城广场、市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丽景门、人民医院、青年宫、洛阳市长途客运东站等主要客流集散点。

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线路长约18.3km,地下线,设站15座,含换乘站3座,分别在解放路站与1号线换乘,在开元大道站与3号线换乘(开元大道站随2号线同步实施),在龙门大道站与4号线换乘(龙门大道站随2号线同步实施,仅预留与4号线的接口条件),平均站间距1.26km。2号线一期工程设一座车辆段,位于线路终点;新建开元大道主变电所,兼顾向3、4号线供电,同时利用1号线规划牡丹广场主变。项目投资估算约143.33亿元。

2.3采购范围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九都路(桂园路口至焦柳铁路桥下段)、状元红路(龙光路口至既有架空线24号高压杆)、龙光路(东城变向北至310国道)、龙光路(东城变到春都路段),四段共约3590米电力管沟的土建设计(含廊道、沟道、通风照明、给排水等各种附属设备)、测绘(包含带状管线图、纵断面图、廊道定位图等)、勘察、管线调查、迁改及交通疏解、绿化恢复设计。

设计工作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包括可行性方案比选优化以及前期报批手续办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期手续办理,专业接口协调等工作);第二阶段,全过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调试配合、概算编制及竣工验收等)。

2.4计划服务周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2个月止。

2.5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一个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本项目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下列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4)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

6)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响应人可以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应附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公章。

3.1.3响应人近年至少具有3项类似项目业绩 

3.1.4响应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响应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1.5信誉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递交响应文件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年内(自20176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6响应人相关主体(包括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页)

3.1.7响应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页)

3.1.8响应人相关主体(包括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未具有“处罚结束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含)的不良行为记录及黑名单记录(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页)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

3.1.10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

3.1.11注册地在河南省外的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SiKuWeb/Index.aspx)完成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注:

1类似项目是指电缆沟或电缆隧道或电力管沟设计

2、近年是指项目完时间在2017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所有项目均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项目;

4响应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5响应人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一致)开具的已完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上述证明材料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响应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0年 8  5 2020年 8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下同)2020年 8  18 09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8 月 4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