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山车辆基地安置房项目施工监理
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山车辆基地安置房项目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和采购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为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选定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山车辆基地安置房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洛阳市西工区汉宫路与宁洛高速交叉口东北角;
2.3项目编号:LYGD1-TP-2020(015)
2.4工程概况:本工程红山车辆基地安置房项目为住宅,层高2.9米,总高度为98.60米,总建筑面积为30931.65㎡。详见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包括建筑和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及预留预埋部分施工、专项工作等,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其它相关服务,未包含在总包单位施工范围但显示于本次招标图纸的其它安装工作监理。
2.7服务期限: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历天止。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响应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且资质证书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响应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3)至少担任过一项已完的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4)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响应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5)投标时及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5信誉要求:
3.5.1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 “红黑榜”中的“黑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最终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2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最终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3.6.2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7年7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6.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采购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5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依法招标的单项合同内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低于90米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四.响应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0年 7 月 29 日至2020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8 月 11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7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