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客流预测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客流预测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洛阳市轨道交通一期线网规划由4条线路组成,线网长度约102.6km,设换乘站8座。1号线东西向线路沿洛北地区“带状”客流走廊布设,2、4号线纵向跨洛河连接洛北地区和洛南新区,3号线为“L 型”线路连接洛北、涧西、洛南、伊南。洛阳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线路为1号线、2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40.6km,车站34座,计划2021年6月1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22年6月2号线一期开通初期运营。
地铁1号线沿途经过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和瀍河回族区,线路长度约22.34km,设19座车站,红山站为高架车站,其余均为地下岛式车站,平均站间距约为1.24km,最大站间距为史家湾村站至文化街站1.91km,最小站间距为解放路站至东周王城广场站0.84km。全线设联络线两处,在解放路站设置与2 号线的联络线、在瀍东停车场设置与洛阳机车厂的联络线。设红山车辆段1座、瀍东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1座(线网共用)。1号线线路为东西走向,由西向东依次为红山站、谷水路站、秦岭路站、武汉路站、长安路站、上海市场站、牡丹广场站、七里河站、王城公园站、解放路站、周王城广场站、应天门站、丽景门站、青年宫站、夹马营站、启明南路站、塔湾站、史家湾站、杨湾站,其中有岔站7座,分别是谷水站、长安路站、七里河站、解放路站、应天门站、启明南路站、杨湾站;换乘站3座,牡丹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解放路站与2号线换乘、丽景门站与4号线换乘。
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的通知》(交办运 [2019]17号)的相关要求,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开通初期运营前,运营单位需编制开通初期客流预测报告,为列车运行计划、行车组织方案和客运组织方案等运营方案提供支撑,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要求。现需对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开通后的客流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为行车组织、客运组织等工作提供依据,优化地铁的运营组织及车辆的调度能力,指导后续运营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1.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客流预测;2.成本测算分析;3.票制票价方案;4.票价听证相关配套(具体内容和要求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1.3服务标准
(1) 本项目成果内容必须有完整的结论及清晰的建议,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中的各项内容;
(2) 本项目各项研究内容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成果须达到指导前期运营工作的深度及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相关需求;
(3) 项目成果应通过行业内专家验收审查,根据评审意见修订、完善研究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移交全部成果材料(包括文本文件、图纸资料等,详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4) 其他服务标准详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1.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为止,具体服务时间需满足采购人要求。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2业绩要求:响应人近3年(完工时间在2017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类似项目业绩。
2.3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响应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2.4信用要求:
2.4.1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网站“红黑榜”中的黑名单(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但真实查询结果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最终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4.2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最终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信誉要求: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2.8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
注:
1.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7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依法招标(采购)的如下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客流预测及票制票价方案服务类项目;客流预测及票制票价方案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组合,但一个合同只能组合一次;以上项目业绩须为响应人独立完成,若为联合体完成,响应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7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依法招标(采购)的如下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客流预测或票制票价方案服务类项目;
3.研究团队人员类似业绩参照项目负责人业绩执行;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5.响应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合同;②成交(中标)通知书;l验收报告(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一致)上述证明材料②和l须同时具备,且至少具有一项证明材料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①合同、②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单位委托书(如有);l验收报告(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一致),上述证明材料②和l须同时具备,且须至少有一项能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7.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0年 7 月 27 日至2020年 7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8 月 7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7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