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及2号线一期刘富村主所工程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谈判采购公告
1. 谈判条件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及2号线一期工程已分别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城市﹝2017﹞667号、豫发改城市﹝2018﹞1066号文件批准建设,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1号线工程及2号线一期刘富村主所工程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覆盖了洛北地区东西向主要客流走廊,是洛阳市交通现状中急需解决交通拥堵的重要通道,符合该区域居民东西向出行的客流特点,对于挖掘洛北地区发展潜力具有重要作用。线路西起谷水站,东至杨湾站,依次沿中州西路、武汉路、西苑路、延安路、中州中路、中州东路敷设,串联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沿途主要经过焦济洛城际铁路涧西站、河南科技大学、牡丹广场、王城公园、周王城广场、市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丽景门、市人民医院、青年宫、洛阳市长途客运东站等主要客流集散点。
洛阳1号线线路全长为22.358km。设车站19座,平均站间距为1.298km,其中红山站为高架车站,其余均为地下车站;与规划线网中的2号线、3号线、4号线分别在解放路站、牡丹广场站、丽景门站换乘站。线路西端设红山车辆基地,接轨于谷水站,东部设瀍东停车场,接轨于杨湾站。
全线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与规划3、4号线共享),牡丹广场主所临近牡丹广场车站,金业路主所临近丽景门车站。
全线设龙门控制中心1座(为线网中4条线共用)。
洛阳1号线工程在解放路站设置与2 号线的联络线。为便于车辆检修及资源共享,在瀍东停车场与洛阳机车厂之间设置联络线。
刘富村主所位于洛龙区、焦柳铁路以南,郑西高铁以北,东环路以西,伊洛渠以东所夹地块内,建设用地面积3786平方米,建筑面积1851m2,地上部分587m2,地下部分876m2,建筑高度12.2米,共分两层,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工程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屋面防水等级I级,建筑耐久年限50年。本期主变2x40MVA,电压等级为110/35KV,采用一体式油浸变压器。
2.3采购范围: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车站、区间、场段、主所、控制中心)及2号线一期刘富村主所工程的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及其相关服务,具体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卷帘门、防火门)等系统的隐蔽工程、安装及功能测试。
(2)电气防火检测:变配电装置、动力设备、照明装置、开关、插座、线路敷设、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等设备的安装及功能测试。
(3)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防火涂料的选型、涂刷质量、涂层厚度等的消防检测。
(4)隧道区间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感温光纤、消防栓等的消防检测。
(5)其它检测服务:含技术咨询论证、施工设计图和安装现场核查、产品设备检查、整改建议、与消防部门沟通、协助报验、工程档案建设等综合服务。
2.4标段划分:本次谈判采购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5计划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消防专项验收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取得正式验收文件且线路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移交完毕之日止。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3.3响应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
3.4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12个月内,由响应人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信用要求:
(1)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 “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及“信用洛阳http://www.lyxy.gov.cn”网站 “红黑榜”中的“黑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止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个人信用”中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7注册地址非河南省的响应人,须按《河南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豫设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分支机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
类似项目业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m2)消防设施检测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0年 7 月 8 日至2020年 7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下同)2020年 7 月 21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7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