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1.项目内容
1.1谈判内容:审计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2019年度企业(含子企业)财务决算、2019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度企业(含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2019年度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等(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1.2提交成果资料:年报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
1.3成果资料提交时间不晚于2020年3月1日。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2.3响应人应在2016-2018年的至少其中一年接受过洛阳市国资委委托开展了洛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开标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2.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谈判。响应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2.5响应人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响应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2.6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六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20年 1月 22 日至2020年 2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2 月 11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