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龙门站市政配套送站通道改造工程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龙门站市政配套送站通道改造工程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项目选择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1.采购内容与服务标准
1.1采购内容:
洛阳市轨道交通龙门站市政配套送站通道改造工程A匝道第三联、第八联,B匝道第二联,C匝道第一联动静载试验。
1.2服务标准:
成交人应采用先进的专业检测设备,按照《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等中有关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的要求进行检测和评定,提交详细、完整的检测报告和评估结论。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桥梁检测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布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通过 CMA 认证包含有桥梁检测项目);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桥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9年1月(含)以来的连续6个月(含)以上本单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响应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19年10月的养老保险);
2.5响应人须提供2016-2018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响应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2.6响应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响应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响应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为国家税务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展开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否则视为未提供;
2.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10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下同)2019年 12 月 10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11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