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国家《年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选择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公司概况与采购内容
1.1公司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公司)是洛阳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18日出资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市轨道公司秉承“建地铁就是建城市,建地铁必须有文化,建地铁必须惠民生,建地铁必须保安全”理念,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轨道交通广告、通讯、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及其它特许经营权的经营和投融资等业务。
1.2采购内容:与具有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的法人机构进行谈判采购,从供应商中选出1家法人机构,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提供全面的受托管理服务。
1.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若任何一方不欲延续合同,可在合同期限届满前60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商业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3供应商须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人资格。
2.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6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11 月 26 日至2019年 1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12 月 9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保密声明
本采购文件的所有信息均受到法律保护,各供应商应予以保密,请勿将本采购文件的内容向第三方透露。相应地,供应商递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都将保密,仅供“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使用。
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11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