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监督检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督检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选择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谈判内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监督检查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委托方监事会制定并出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协助委托方监事会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并起草监督检查报告,回复委托方监事会咨询事项以及回复材料汇总,组织监事会履职培训或相关法律法规集中辅导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8个月;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2.2业绩条件:2016-2018年,至少其中一年接受过洛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委托,对出资企业全面监督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3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不得中途更换。
2.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6响应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响应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人,请于2019年 8月 20 日至2019年8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人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9 月 3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ysubway.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