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振动对文物及遗址影响评估LYGD2-WWPG-A标段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振动对文物及遗址影响评估LYGD2-WWPG-A标段项目选择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贯穿洛阳南北发展轴,覆盖城市北部、东南部主要客流走廊,衔接洛阳火车站、洛阳龙门高铁站两大对外交通枢纽,串联国家牡丹园、中国国花园、市体育中心、博物馆、隋唐城多个客流集散点,缓解跨铁路、洛河的交通压力,支撑城市发展格局。
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国家牡丹园附近的经三路站,沿老310国道、国花路、解放路、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开元大道、兴洛西街、龙门枢纽、伊洛路走行,止于伊洛路与龙门大道交叉路口的龙门大道站,线路长约18.216km,全为地下线,设站15座,含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1.255km。
一期工程终点设刘富村车辆段一座;除利用1号线在建牡丹广场主变供电外,在车辆段内新建主变电所一座,兼顾向3、4号线供电;本工程拟采用全自动驾驶,设一主一备二处控制中心,一处设于车辆段内,一处设于洛阳龙门站附近。本工程拟采用全自动驾驶技术,在洛阳龙门站附近设控制中心,在刘富村车辆段内设备用控制中心。
2.3采购内容:
LYGD2-WWPG-A标段:(1)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文物及遗址信息调研和上报国家文物局的文件编制,编制深度应满足后续各阶段工作需要;(2)配合发包人进行相关报批报建及报奖工作;(3)对本项目A、B标段工作进行总体协调与管理工作;(4)整合汇总A、B标段相关数据及报告内容,以达到国家文物局报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4服务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报告送审稿编制完成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截止,具体服务完成及提交文件时间应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工程进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资质、业绩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LYGD2-WWPG-A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文物影响评价或评估项目);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认证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执业资格,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负责人职务(类似项目指文物影响评价或评估项目或其它文物保护相关项目);须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与供应商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具有供应商相关任职文件)。
3.3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19年 7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谈判采购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7. 联系方式
业主: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