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总承包监理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选择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地点:洛阳市
2.2项目概况: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国家牡丹园附近的经三路站,沿老310国道、国花路、解放路、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开元大道、兴洛西街、龙门枢纽、伊洛路走行,止于伊洛路与龙门大道交叉路口的龙门大道站,线路长约18.216km,全为地下线,设站15座,含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1.255km。
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设刘富村车辆段一座;除利用1号线在建牡丹广场主变供电外,在车辆段内新建主变电所一座,兼顾向3、4号线供电;本工程拟采用全自动驾驶,设一主一备二处控制中心,一处设于车辆段内,一处设于洛阳龙门站附近。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兼顾人防设计的范围包括:地下车站、地下区间以及附属于轨道交通地下车站主体及区间隧道以外独立设置的地下区间风井等。
全线车站设防。所有地下车站及相邻地下区间的设防等级相同,均为甲类人防工程,工程防核武器抗力级别6级,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6级,防化等级丁级,人防工程投资额约为7203万元。
2.3标段划分及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范围:负责对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设计、防护门安装、防护密闭门安装、密闭门安装、排水沟阀板装置安装、人防进排风系统设备安装、人防电气设备安装、伪装门安装、人防防护段穿墙管孔防护密闭处理等进行监理;参加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对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厂的产品质量检查工作和第三方对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见证工作。
2.4服务周期:自成交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历天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人防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许可资质。
3.3供应商近五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14年6月1至申请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3.4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至少担任过一项已完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供应商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成交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5注册地在河南省外的供应商,应经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同意在河南省开展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
1、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防护工程监理项目。
2、对于企业业绩,供应商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 年 07月02日至 2019 年07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7 月 16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谈判采购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7. 联系方式
业主: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005898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7 月 2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