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工程土建施工第三方监测谈判采购公告

2019-05-16 18:34:57

 1.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工程土建施工第三方监测项目选择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含地下综合停车场及地下过街通道、地面广场铺装及绿化、站房外立面及坡屋顶改造、铁路出站通道改造、铁路安检用房迁建、轨道交通站点工程(纳入洛阳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工程总用地面积约35335.8平方米(53亩),总建筑面积5.54万平方米。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预计70843.11万元。

2.3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地下综合停车场及地下过街通道(含人行、车行出入口)和新建铁路安检用房地下工程(±0.000以下工程)的现场安全监测、现场安全巡视、监测管理、监测技术专家培训等。

2.4本项目对应的施工承包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5计划服务周期:自成交之日起至试运营结束之日,且经采购人批准结束监测服务截止的时间为准。其中,各监测项目应在施工开始前取得初始值,提供周边环境初始状况报告,施工开始后按要求的频率进行监测,当工程施工结束,施工影响安全的因素消除,监测对象变形趋于稳定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可向采购人提交停测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相应的监测工作。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响应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和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测类计量认证证书(CMA)。

3.1.3响应人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4响应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量、地质、岩土或地下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铁路、矿业工程专业,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响应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1.5财务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响应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17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成立日期为2015年之后的,从成立日期后一年开始考核)。

3.1.6信誉要求:响应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谈判。

3.1.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9响应人与所投标段的施工承包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1.10注册地在河南省外的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注:

1、近五年是指类似业绩完成时间在20145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类似业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的市政工程第三方监测或施工监测项目;

3、分包业绩、委托方为施工单位的监测业绩为无效业绩。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  5    16 日至 2019 5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5503)持下列材料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 5 28 9 30 分,地点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谈判采购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7. 联系方式

业主: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005898

附件:授权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