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外语翻译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19-03-20 16:52:33

1.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外语翻译服务谈判采购项目选择申请人,欢迎合格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地点:洛阳市;

2.2、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进行专业翻译,提供合格的翻译文件并负责解释。

2.3、服务期限:此次常年翻译服务期限为1+2年模式,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后2年为续约期限,在本谈判采购文件约定的1+2服务年限内不因任何因素调整年度服务单价。采购人对第1年试用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则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合同顺延1年,此后每年年底进行综合评估,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顺延合约期限;如采购人未进行书面确认,则合同自签订生效日起一年后自然终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完成专业翻译工作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申请人须至少具有1项工程专业翻译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证明);

3.5、申请人应社会信誉好,能保质保量完成翻译任务,无不良服务记录、弄虚作假、等其他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申请人应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服务要求:

4.1、对采购人提供的需要翻译的文件应按采购人要求作出正确专业的翻译,并对相关翻译提供必要的解释与说明;

4.2、对于翻译文件应由翻译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

4.3、翻译公司对翻译的质量负责。

5、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申请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时必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 (lygdgsfgkzbcg@163.com):

(1)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6.谈判采购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谈判采购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508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采购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谈判采购公告的媒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8.联系方式

业主: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00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