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涉及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员工廉洁、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招投标管理、人员招聘及资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纪检监察信访投诉件。

二、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1、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与通衢路交叉口东南角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9楼纪委监察部。 邮政编码:471000 举报电话:(0379)63005897

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4、为了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 本网站限定每台计算机每天最多只能提交2封举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