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延伸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11-11 10:05:5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5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进行了延伸巡察。2021年8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8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江凌书记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通过学习,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江凌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为集团党委加强政治建设、履行职责使命、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集团党委深入领会“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深刻内涵,坚决把巡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轨道交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党委带头,统筹组织安排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订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方案》,集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负责整改落实具体工作。集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亲力亲为做好任务部署、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三)聚焦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集团党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讨论基础上,制定了《中共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方案台账》。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细化,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4方面23项问题,细化为33个具体整改任务134项整改措施,明确每项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职责分工,细化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集团党委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四)狠抓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巡察及整改工作期间,集团党委注重整改实效,将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将立足当下和谋求长远相结合,将巡察整改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建立统筹兼顾、相得益彰的长效机制。结合整改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22份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一套体系完整、覆盖全面、合适管用、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用制度激发工作活力。

(五)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巩固提高整改成效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根据《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延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学习研讨、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对照检查等环节的准备工作。8月27日,集团党委召开延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推动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主题,班子成员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及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会议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查找问题、改进作风、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为集团党委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效构筑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集团党委对党内最新法规文件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够,抓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清,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相关法规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列入支部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和党委会“第一议题”,动态调整学习计划,确保及时传达学习到位;制定《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方案》,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2021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按照《市国资委2021年基层党建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制定“三单制”台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印发《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在基层单位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2021年6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021年7月,到运营分公司实地监督检查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工作。四是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方案》;制定并组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6月3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9月18日组织基层单位、支部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五是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级部门关于一体推进“三不”及以案促改等工作要求,集团纪委收集整理了2017年以来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重要论述及中纪委相关精神学习资料14项。2021年9月9日,集团公司召开第16次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重要论述及中纪委相关精神。六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洛阳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实行政治监督清单式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市轨道集团政治监督台账》;2021年2月1日,集团纪委印发《中共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家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轨党〔2021〕6号)文件。七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春节前夕,由集团纪委牵头,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家属试乘洛阳地铁1号线、参观龙门综合交通枢纽,专题召开春节期间廉洁家风建设座谈会,与会领导干部和家属代表通过集中观看廉政家风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第四集《严正家风》,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吹好枕边风,同时为领导干部及家属代表送上春节“廉政大礼包”(家风系列丛书),让“年味”更有“廉味”,推动春节期间家风建设进一步走向深入。八是加强日常监督。2021年7月16日,由集团纪委主要领导带队到运营分公司实地监督检查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工作。7月23日,集团公司组织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负责人逐一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9月15日,集团公司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以案促改暨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干部大会,要求相关单位作表态发言,集团党委书记就以案促改、巡察整改、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九是开展廉政谈话。2021年8月31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重点围绕巡察整改,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家风建设、以案促改等方面开展谈话。

2.防范化解投资风险有欠缺

集团化战略转移研究谋划不够,在统筹盈利和效益方面,概念性畅想多、具体落地实招少,应对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财务资金风险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尚未构建与之相匹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2020年1月,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要求轨道集团及早谋划实施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及上盖物业开发,但目前商业开发未与运营同步进行。

整改情况:长期坚持、持续推进(力争20224月)。一是战略研究谋划。集团党委于2021年6月启动战略规划项目前期筹备工作,专门考察了行业内其它轨道公司和我市其它国有企业战略规划编制情况,结合“十四五”洛阳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目标,正式启动了市轨道交通集团“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项目招标工作,计划今年年底完成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二是风险防控。(1)依据《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参照其它等城市经验,洛阳轨道采取土地作价出资的办法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已经完成了第一批次的土地作价出资,增资后集团注册资本增加到72.01815亿元。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剩余轨道交通已开发土地手续报批和办理第二批土地作价出资手续,进一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2)积极推进集团公司外部评级工作,通过不断壮大轨道集团整体资产规模,力争使得集团外部评级达到AA+级,打通集团直接融资渠道,扩大集团融资规模,满足各方面的资金需求,保障集团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3)积极对接央企、知名房企,研究可开发地块开发方案,通过土地二级开发创造增值收益;沿线外挂物业及地下商业和停车场,已经基本完成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招商工作,其中牡丹广场地下空间已经完成招商,通过招商产生收益,弥补运营资金缺口问题。三是可持续发展政策。借鉴其他城市地铁经验,结合洛阳自身条件,市轨道交通集团编制了《关于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于2021年6月6日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7月13日正式发布实施。结合《关于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集团公司将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拿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使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政策真正落地。四是物业开发情况。1、2号线沿线地下空间、外挂物业及可开发地块、场段上盖物业等共计1586.87亩土地,通过土地作价出资的方式将土地不动产使用权证办至轨道集团,增加注册资本金。(1)按照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土地分层出让的原则,轨道交通沿线地下空间及地上外挂物业总占地632亩,其中牡丹广场、隋唐西市等站地下空间商业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1、2号线沿线站点外挂物业建筑面积7.53万平方米,停车场1.4万平方米。(2)结合1、2号线沿线可开发地块及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谷水枢纽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已整理出可开发用地共计3088亩。

3.服务保障大局有差距

二期规划报批、“两线两枢纽”部分节点工程等市定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班子成员作风不实,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够。

整改情况:长期坚持、持续推进。一是二期建设规划报批情况。方案及专题编制情况。2017年7月至2021年7月,完成了两轮《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主报告及配套专题报告的编制。2021年6月,一期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通过了省发改委组织的第三方单位评审;9月1二期规划方案获得省发委初步认可。目前,市轨道交通集团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正在开展人口和岗位指标、财政指标以及偿债能力等申报条件的报告编制工作,计划在今年11月底之前将重新修订的二期建设规划再次向省发改委申报。两线两枢纽工程建设情况。(1)集团公司每周组织召开保通工作周例会,协调解决保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要节点进行安排部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2)针对火车站枢纽剩余工程,制定专项计划,细化节点,加强考核,奖惩兑现;施工单位专门成立工作组进驻现场督促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三是马路办公考核问题。(1)2021年4月22日,印发《洛阳市轨道集团“马路办公”工作考核方案》,明确马路办公考核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考核标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交底培训。(2)针对每月市政府办发布的通报,及时了解存在问题,并编制集团公司内部通报,对上月马路办公整体情况、公司内部表扬事项、扣分原因及需改进事项进行公布,促进马路办公工作水平的提高。(3)根据各项目工程进度和节点的实际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召开现场协调会,及时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每周对关键节点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实际问题。                        

4.集团党委主体责任缺位

集团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部署落实和监督检查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2021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制定《2021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班子和成员分别建立任务台账,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各支部组织召开延伸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讨交流学习感受。三是严肃政治生活。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集团党委召开延伸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下发“党员过‘政治生日’提醒函”,组织党员过好“政治生日”。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校园招聘面试、内部评标专家抽取、履约考评等监督工作。五是召开动员部署会。2021年7月16日,集团公司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动员大会,印发了《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实施方案》。六是开展廉风险洁防控排查。2021年5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6月2日,召开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8月10日,召开了第二阶段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

5.集团纪委监督缺乏实效

集团纪委担当意识不强,不敢较真碰硬,监督执纪乏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印发了《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分工的通知》。二是通过列席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招标委员会等会议,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三是2021年7月15日,集团纪委主要领导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7月16日,集团公司纪委主要领导对运营分公司全体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四是2021年7月23日,组织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结合巡察整改集团党委书记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了专题讲话。五是印发《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6.认领和反思巡察反馈问题意识差

集团党委向下压力传导不够,任务分解多就事论事,上下对照自查反思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团党委召开延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定期检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集团党委书记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签订《集团党委延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工作通知单》,将任务分工做到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每项工作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负责人,进一步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四是规范整改工作程序。制定了巡察整改事项交办单、巡签单,设计制作了延伸巡察整改工作简报,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五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召开了延伸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延伸巡察反馈意见清单列入集团公司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结合巡察整改情况,撰写自查报告。

7.“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依然存在

集团党委缺少真抓真管的行动,党建引领作用不强,特别是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职工精气神方面仍然做得不实不细。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制定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调研计划,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工作,常态化联系基层和职工群众;创建“礼悦·先锋”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完善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加大加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动力,把办实事转化为校验工作成效的导向,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畅通员工诉求渠道。领导班子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开展培训、召开交流座谈会、开设总经理信箱、领导接待日等方式,充分听取员工意见建议,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四是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发挥党建引领团建作用,成立基层单位团委,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发挥工会服务保障职能,加强阵地建设,根据职工兴趣爱好,完善健身场地,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发挥工会桥梁与纽带作用,开展“庆五一、迎五四”趣味运动会、夏季送清凉、第一届职工运动会等活动,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五是严格落实职工福利待遇。严格落实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婚丧嫁娶慰问及困难慰问等福利政策,认真落实法定福利保障,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整改不够有力

针对“监理公司未按合同履约,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集团党委整改不够有力。延伸巡察发现2号线监理履约、履职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台账。集团党委已建立整改台账,积极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整改,针对监理单位履约、履职不到位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违约处罚,同时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彻底整改。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将延伸巡察发现的监理履约、履职不到位问题反馈至所有参建监理单位,要求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牵头对照反馈的问题,自查自纠、以案促改三是加强监管。集团党委组成检查小组,通过不定期对现场检查情况,加强对监理单位日常履职、履约的监管及考核,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提高监理单位履约守信意识。四是督促整改。集团党委结合延伸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所有在建项目监理单位的人员履约、履职、监理资料进行了专项检查。

9.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集团公司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党委会、安委会、专题会研究解决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坚持每月安全质量问题通报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邀请专家进行安全质量培训及坚持作业人员班前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米”制度。三是加强安全质量检查,建立周检、月检及重大节假日检等检查制度;四是强化安全质量问题整改落实,严格依据合同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约处罚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违约处罚及责任追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完成)

(二)组织纪律方面

10.政企不分,未形成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良好决策环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关于法人治理结构松散方面。一是集团公司于2021年6月启动了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8月末,市国资委审批通过了市轨道交通集团关于《章程》的修订。二是集团公司于2021年8月启动《“三重一大”实施细则》修订,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三会”权责边界。三是根据洛阳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已完成《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四是2019年5月5日,印发《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于2021年3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五是按照监事会履职要求,落实列席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定期听取经理层履职情况汇报等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监督作用。2021年5月7日,召开2021年度第2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按期开展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六是规范议题申报程序。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党委会议题申报程序,所有业务部门议题必须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并经总经理、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列入汇报议题,党建议题须经支部书记审核,并经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列入汇报范围。七是如实记录议事表决过程。自2020年10月30日,集团公司2020年第11次党委(扩大)会议至今,历次党委会均按要求如实记录领导发言内容,确保党委会记录格式规范完整。

11.选人用人风气不正,把关不严

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干部任免人选沟通酝酿不够充分,征求和听取集团纪委意见不够。集团党委对专业人才培养、使用重视不够,专业人才有流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招聘问题。严格执行定岗定编方案,年初统计各部门用人需求,按计划开展招聘工作。2021年已按照计划分批次组织开展了运营人员招聘,共招聘运营技术、管理人员700余名,保障了地铁2号线开通人才需要。建立面试考官库,引进外部考官,加强面试考官能力提升培训,面试工作全程由集团公司纪委派人监督。二是干部选拔。2021年5月,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国资监管问答》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集团党委管干部、管人才的责任意识;对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招聘、薪酬福利、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内容进行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业务能力。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中层干部的推荐、选拔、确定、聘任或解聘和中层以下人员的破格提拔等人事事项进行决策,进一步规范岗位竞聘程序,严格岗位编制和任职资格,晋升和竞聘过程及结果对公司员工公示、公开,接受监督。三是档案管理问题。2021年9月,组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了学习;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组织精干力量,对集团公司总部员工、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档案开展专项审核工作,力争到2022年1月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不完善、涉嫌造假等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人才培养问题。结合地铁运营实际情况,集团公司规划设计了新的岗位体系、薪酬体系,并于2021年2月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岗位序列核定、档级转换,按照新的薪酬标准调整、核算补发工资,提高了基层员工收入。修订完善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岗位价值为核心,工作绩效优先的薪酬分配体系。2021年9月,集团党委组织召开人才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各类人才培养工作,逐步打造高水平人才梯队。

(三)廉洁纪律方面

12.存在围标串标现象

集团党委对项目招标过程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9月,集团纪委对《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修编,进一步明确了监督主体责任,规范了集团公司招标监督工作,预防和遏制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推进廉洁建设,维护公司利益。二是规范招标文件,从文件源头遏制围标串标行为。(1)制定并完善招标文件范本。集团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招标项目分别制定了招标文件范本,具体分为:施工类、监理类、勘察类、设计类、设备采购类。(2)严把用户需求书审核关。按照集团公司职责分工,由业务主办部门负责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和管理方面进行编制并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经办人、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后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的流程执行,同步上传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保持一致,通过OA以工联单形式发送至相关部门。(3)加强招标文件的保密管理。招标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采用纸质版形式征求主办部门意见并限期纸质反馈,不传播电子版文件,加强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保密管理,防止招标信息外漏,避免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公司内部管控,杜绝招标人、专家、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发生。(1)完善评标专家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完善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评标专家的保密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提高内部专家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2)加强廉政风险警示教育。聘请招投标领域资深专家对内部评标专家进行专业培训,使内部评标专家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评标程序,合法合规地开展评标工作;组织开展预防违法、违规评标现象及其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聘请专业律师针对评标过程出现问题的法律后果进行宣贯,提高专家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专家自身的防腐拒变能力。四是强化对招标代理的管控,避免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串标。(1)严格落实招标文件“内部审核”流程。多人、多部门参与审核招标文件,减少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与投标人的串通行为。(2)定期组织召开风险防控会议。集团党委通过召开风险防控会议对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强化责任教育、强调工作纪律,使其提高思想政治意识,提升主体责任感和防控风险意识,有效防止招标代理人员的腐败现象。(3)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与考核。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代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健全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将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管理常态化,实行奖惩机制,加大惩处力度,一旦发现有招标代理人员存在与投标人串标的行为,绝不姑息,视情节严重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六是2021年9月27日,印发《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对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约束和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完成)

13. 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8月31日至9月2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等13人逐一开展廉政谈话,重点围绕巡察整改,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家风建设、以案促改等方面开展谈话。二是2021年9月,集团纪委重点对近三年来轨道交通行业的违法违纪警示进行了系统梳理,汇总整理了地铁行业9个典型案例及11个案件通报。三是2021年9月,集团纪委制作完成集团公司首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片,教育片通过选取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和住宿安排、借机绕道旅游、借用项目单位车辆等常见的违规违纪风险点,引导和警示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14.资金把控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完善谈判协商定价模式,由集团公司牵头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谈判小组谈判确认价格,并报集团公司领导层会议决策。二是对涉及市政府直接管理的下属单位的产权项目,由产权单位自己管理和施工,联合市财政进行预决算审定。

15. 迁移资金存在虚高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集团党委积极主动对前期已完成的工程项目结算开展深入排查,对于此类前期迁改项目,今后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相应合同违约条款,防止施工单位虚高报送费用。二是一如既往的在市审计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前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费用标准严格按照洛阳市各行业现行计价定额规定执行。在对严重不合理费用审减的同时,深究其原因;在不断积累前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经验的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在结算审计工作开展前把好第一道关,严格把控资金的审核与支出。

(三)工作纪律方面

16.安全质量防控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集团党委对安全质量责任的领导,修订《安全质量责任界面及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集团党委及各层次安全质量责任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开展周检、月检、专项检查及定期邀请专家检查等,建立安全质量问题通报批评、约谈及违约处罚制度。三是严格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管理,修订履约考核办法,对发生“以次充好”、“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及“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等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及“黑名单”管理。

17.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

轨道集团监管职责缺位,因合同纠纷、拖欠农民工资等上访事件不断,影响工程进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集团党委针对违规劳务分包问题对在建工程所有分包项目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的违规分包责任单位进行了违约处罚。二是印发了《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标准,为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集团公司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依托洛阳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要求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接入监管系统,在此基础上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作为工程款拨付的前置条件,真正实现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按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四是进一步加强各参建单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培训。

18.投资审核把控不严,工程量超算风险较大

集团党委对投资审核把控不严,存在工程量超算风险。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完善计量中的现场完成工程量审核程序,按照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层层签字审批程序进行办理。二是定期召开计量支付专题会议,对计量中的问题进行及时梳理、解决。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加业务交流、提高管理水平。学习其他城市轨道公司先进的管理工作经验;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借鉴洛阳市财政评审的宝贵经验,更好地将地铁项目的造价专业特点与洛阳市的相关造价政策规定结合在一起。四是严格管理、重点考核。完善管理机制,健全考核制度,增加考核频率,对监理、造价咨询单位严格考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完成)

19.招标控制价中部分项目清单开项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集团党委组织对轨道项目所有控制价进行检查、分析,建立台账,为后续控制价编制提供参考,积累工作经验,确保控制价编制过程中根据规范及招标文件合理开项。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控制价编制三级审核,加强对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合理客观地确定招标控制价。三是严格按控制价编制审核工作流程进行,并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从制度上约束保证控制价编制工作。

20.招标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致使后期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增加较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入排查。集团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印发《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方案变更管理办法(暂行)》(洛轨综 〔2017〕80号),对施工图前的方案变更进行管控。截止目前,集团公司共进行施工图前方案变更49项,最终合计节省费用3307.71万元。二是总结经验教训,多举措提高后续特殊项目招标图质量和科学工期。针对施工边界条件,可在招标图设计期间组织与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充分对接;针对地铁项目的特殊站点或枢纽类项目,提前开展方案设计、详规和城市设计,尽早确定方案,保证项目实施方案有据可依。

21.对变更合理性把控不严,变更随意性较大

轨道集团在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中,仅根据施工单位的需求出具设计变更单。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新工艺、新设备,集团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编制完成《新工艺、新设备技术审查流程图》,明确了新工艺、新设备使用的技术审查流程及要点,为新线的开工建设做好风险防范。二是针对施工边界条件,可在招标图设计期间组织与交管等相关部门的充分对接,已将此条要求纳入《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版)》。

22.规章制度不完善,日常管理有漏洞

运营管理相关制度缺少系统的专业编制,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安全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定期修订,逐步完善。运营分公司按照规章体系建设计划,于每年11月份组织各部门集中对规章文本的适用性、标准化进行修订。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提高规章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做实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同时强化规章制度落实监督机制。二是夯实基础,持续推进。2021年4月,集团党委组织人员对照各部门职责建立各岗位隐患排查手册,并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进行风险辨识,同时开展运营生产一线人员隐患排查专项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提升隐患辨别能力,不断完善运营隐患问题库。

23. 1号线工程管理不精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集团党委针对1号线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提升活动,按照立整立改、限期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的要求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在下一步新线开工建设中,汲取地铁1号线建设经验教训,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把控质量源头;运营分公司每周开展新线工程介入,在介入过程中针对施工遗留的问题做到早发现;建立运营对接机制,对于介入发现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项销项处理。

三、持续推进整改,巩固深化成果,以整改实效推动轨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加严明的政治态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加强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履行请示报告的重大政治职责,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市委“五讲五不”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以更加严肃的监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持续强化监督执纪,从严从实抓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需逐步解决的,对照整改时限,持续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对正在实施、需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行动不迅速、整改不彻底、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追责,做到责任“零懈怠”、问题“零回避”、整改“零拖延”。

(三)以更加严格的落实执行,持续巩固巡察成果

在逐条逐项抓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审计、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综合运用、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对巡察整改建立的机制制度,持续跟踪检查督办,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公开化、透明化,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党支部大会等,向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干部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监督。

下一步,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以巡察整改新成效体现“两个维护”,推动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3006000;邮政信箱: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党委工作部),邮政编码:471000,电子邮箱:lygdzgxz@163.com

 

 中共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